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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旅游发展中的过程中,政府往往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县级政府作为我国行政区划中间层次的一环,既是主要的旅游决策部门,也是重要的旅游执行部门。在地方政府的旅游发展过程中,往往着眼于当前利益,缺乏长远的目光。同时,政策变化快,不同领导之间的做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存在一些形象工程等问题。这些与政府的行为,特别是县政府的旅游行为模式、决策模式存在较大的关系因此,研究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的旅游发展行为模式非常重要,并且需要理清其行为逻辑与行为规律。文章先对在政府官方网站收集到的近5年(2015-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分析处理,提取出政府报告中与旅游相关的所有信息。再运用扎根理论对县级政府旅游发展行为框架与决策逻辑进行建构,从而整合得到县域旅游发展行为模式。然后,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半定量分析,对构建出的县级政府旅游发展行为模式做出了补充分析与验证,并尝试对县级政府旅游发展行为的主题变化规律和不变规律进行了探索,总结了县域政府在地方旅游发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政府旅游发展行为决策的出发点主要包括:做出显示性强的成绩、响应政策需求和业务工作持续推进;对于旅游发展行为的成果展示主要体现在: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旅游影响力的提升以及数字指标的具体变化。政府在做旅游发展行为决策时,过于关注标志性工程和奖励,欠缺长远的考虑。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规划对于地方旅游发展的引领和指导作用,一味追求短时期内可观的成果和政绩,项目的持续性和延伸性没有得到跟进,使得区域旅游发展并未达到最佳状态。政府5年来发展旅游的行为模式基本一致,但是政府发展旅游的具体行为主题及策略方针上可能存在细微的差异。县域政府在地方旅游发展过程中,大部分区县以项目为主导,景区建设为重点,乡村为发展主题,文化为指引来发展当地旅游。随着旅游的不断发展建设深入,政府越来越注重旅游目的地建设的品质。地方政府在旅游发展过程中,不仅越来越关注地方各产业发展,也更加有意识的规划、引导产业间的融合。同时,地方政府的旅游品牌意识越来越强烈,越来越重视本地旅游品牌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