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教师素质与教育一样,一直以来就是一个古老而又常唤起人们重新思考的话题。只要时代处在深刻变化的转折关头,人们在重新审视现有教育,找出它的问题,希望改变它的现状并赋予它新的使命的同时,总会提出教师的素质问题,为教师的素质重新定位。当前,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正在轰轰烈烈地进行。2001年中国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出台,《标准》强调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习内容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有鲜明的时代感和民族性,重视音乐实践,提倡学科综合,鼓励音乐创造……。《标准》的提出不仅对于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而且对从事高师音乐教育的广大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师声乐教学担负着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重要使命,这就要求高师声乐教师断地审视自己原有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并且要有针对性地弥补和完善自己的素质结构。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本部分是对为何要提出“高师声乐教师业务素质”探讨的一个综述:主要通过“研究背景”、“我国声乐教师素质研究现状”、“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四个方面阐述。第二部分是关键词语的释义。是对本论文所涉及到的专业概念进行归纳阐释,为第三章提供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高师声乐教师应具备的业务素质。本章是论文的中心,从高师声乐教师应具备的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两方面来阐述。笔者认为,高师声乐教师业务素质的各个构成因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是一个水乳交融的有机整体。第四部分是高师声乐教师业务素质提高的对策。作为整个论文的延伸,本章从外部动力和内部驱力两方面对高师声乐教师学习和再提高提出自己的设想,并进一步强调了高师声乐教师的自我发展能力。本文力图系统地刻画一个具有近乎完美的业务素质的高师声乐教师形象,阐明高师声乐教师“应该具备哪些业务素质?”、“为什么必须具备这些素质?”、“怎样才能具备这些素质?”等等问题。重点应该弄清楚高师声乐教师应该具备哪些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