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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是我国司法机关适应新形势创新工作理念的新举措。司法实践证明,能动司法较好契合了我国当前转型时期,复杂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涌现、案多人少的矛盾的现状,为缓解“诉讼爆炸”带来的压力,破解司法难题提供了良好途径,能动司法必将在我国法治社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当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研究和能动司法相关的基本问题,全文分为绪论、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语。
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方法和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安排以及研究的意义。正文首先对能动司法做了综合阐述,分析了其内涵、典型实践和存在价值以及应注意的边界。接下来,文章分别将能动司法和司法能动主义以及司法克制主义加以系统的理论研究,分析各概念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从各个角度,全面清晰地认识能动司法,以期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最后,将能动司法与我国当前的司法改革与司法实践联系起来,探索如何完善能动司法,以及如何更好地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探讨我国司法改革的理论基础。结语部分对全文论点再次予以总结,进一步明确了本文主要研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