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人的身体、精神等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破坏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多年来,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一直在探索采用法律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各种方法措施和机制来预防、制止和惩治家庭暴力行为。特别是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既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也为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提供了直接和具体的法律依据。然而,《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工作仍然存在或遇到了诸多问题和困难,成效并不理想,家庭暴力乃至恶性家庭暴力事件依旧频发。针对这一状况,本文从以下几个维度开展了研究:首先,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重新对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概念、特点、指导思想、原则、职权、意义等有关家庭暴力研究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梳理、提炼和总结,明确了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基本原理。其次,本文从四个方面,即现行法律的不明确、不完备、不具有可操作性等法律方面的问题,公安民警对家庭暴力性质与危害认识不到位、执法力度不足、反家暴专业部门和绩效考核制度缺位等公安机关方面的问题,受害人及相关群众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与行为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国家部门、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健全方面的问题,对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存在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提出应对和解决策略。再次,本文通过对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警察机关干预家庭暴力有关制度、措施和实践的研究,尝试发现和总结可供我国公安机关借鉴的有益经验。最后,针对存在和面临的问题,本文从四个大的方面,即增强法律素养、提高干预技巧、加强团队建设、做好风险防控等专业能力方面,建立事前预警机制、细化事中干预机制、建立事后回访机制等工作机制方面,密切部门协作、丰富救助体系、探索联动模式等构建联动工作模式方面,善用告诫制度、适用相关罪名等适用现行法律方面,提出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系统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提升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效度的对策体系,以期对改进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