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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江淮流域暴发了百年不遇的大水灾,灾情遍及23省。在巨灾面前,国民政府改变了以往的救灾政策,设立了专门的救灾机构——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并以中央政权为中心,制定计划,动员人力和物力,将整个救灾过程置于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实现了救灾角色的转化。
文章的引言部分,对该问题目前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简要的概括与总结,同时对本文中使用的角色、公共政策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另外论文写作中所使用文献也都作出相应介绍。
文章的主体分为四个部分进行阐述。
第一部分,梳理了1931年江淮水灾概况。通过八省重灾区损失统计表更直观地考察了灾区的受灾状况,介绍了江淮流域各省的灾情。
第二部分,论述1931年以前南京国民政府在灾荒救济中的角色缺位。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国内战乱频繁,面对1928——1930年的西北大旱灾,国民政府并未采取有效的救灾措施,社会力量在灾荒救济中起主导作用。
第三部分,论述南京国民政府在江淮水灾救济中的角色转化。从南京国民政府对水灾的反应和救灾动员、救灾机构的设置、救灾实践三方面论述其在江淮水灾救济中实现了角色的转化,发挥主导作用。
第四部分,对南京国民政府在江淮水灾救济中的角色进行评估。从救灾形式、救灾环境、救灾资源等方面的分析中得出客观评价,并得出启示。
文章的结论部分得出,只有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