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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问题是现代经济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近一百年的研究成果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200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立“中部崛起”这一国家战略。同时,中部崛起六省金融论坛抛出“中部崛起,金融先行”的口号。但是,学者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因果方向结论并没有达成统一。中部六省如何通过发展金融来促进经济增长,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以中部六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南省和湖北省)为研究对象,研究中部六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区域差异。其理论意义在于,通过研究中部六省这一特定区域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可以进一步丰富人们对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差异研究的不足。其实践意义在于,中部六省在中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起着“承东启西、贯南通北”的作用,是维系全面可协调持续发展的重要枢纽,研究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有利于政府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以促进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本文在全面阐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相互作用机制、总结已有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从金融深化程度、金融资产规模和金融效率三个角度考察金融发展水平,以人均GDP增长速度衡量经济增长水平。在实证分析环节,运用平稳性检验,协整检验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对中部六省金融发展指标与经济增长指标分别进行分析。检验的结果是,山西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存在高度正相关关系,但是各指标之间均无格兰杰因果关系。除山西省外,其他五省经济增长是金融深化程度的格兰杰原因。河南省仅金融深化程度与经济增长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安徽省与江西省金融资产规模扩大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其金融效率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湖南省与湖北省经济增长是金融资产规模扩大的格兰杰原因,其金融效率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根据以上结果将中部六省分为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和江西省、湖北省、山西省两组,并进行差异性分析。结论是,山西省“金融过度深化”,金融发展脱离实体经济高速发展;河南省金融深化程度不够,庞大的金融资产总量可以更好地利用;安徽省金融深化速度快,要合理发展,谨防过度深化;江西省经济总量水平与人均水平较低,可以通过扩大金融资产规模来促进经济增长;湖南省与湖北省经济发展水平领先,但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因果方向出发,应将重点由扩大资产规模转向建立良性的金融与经济互相作用机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