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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及发展需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2016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要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差异化扶持,各地方政府也据此对扶持政策作出调整。分类扶持政策强调扶持对象的精准,其必然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在民办教育财政扶持政策中,究竟有哪些利益相关者,各自的利益诉求是什么,政策变迁过程中有哪些利益变化,民促法调整后的扶持举措又是否满足了这些利益诉求。这些问题得到解决,有助于了解扶持政策的发展和现状,进而为扶持政策的完善提供一些借鉴。
本文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从政府、民办学校、师生群体、社会资本这几个利益相关方入手,分析各方的利益诉求,审视我国民办教育财政扶持政策的发展历程,并基于沪、浙、陕三省市扶持政策的文本比较观察目前的政策进展,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综合构建我国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以期更好地分析其利益目标、政策现状、现实问题。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扶持政策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及其具体诉求,中央扶持政策的利益格局变化,三省市的扶持政策文本比较,扶持政策取得进展与潜在问题。
经过上述研究发现,在民办教育扶持政策中,存在政府、民办学校、师生群体、社会资本等主要利益相关者。政府主要是以公共利益和组织利益为主,民办学校除了组织利益外还存在两类举办者不同的个人利益,教师、学生、社会资本主要是以追求个人利益为主。在扶持政策的演变过程中,利益格局经历了从国家的公共利益为大,到民办学校和学生利益凸显,再到多元利益主体并存与相互博弈的阶段性变化。通过沪、浙、陕三省市的对比发现,扶持政策与利益主体诉求具有一致性,只是在具体举措和达成程度上有差别。基于这些发现,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民促法调整后的财政扶持政策,使师生合法权益得到加强、举办者权益得到明确保护和学校内部利益关系进一步统筹。并可能带来新问题,比如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学校竞争加剧、“隐性营利”和“过度逐利”行为、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博弈。对此,笔者提出了建立利益协商机制、界定利益主体的权利位置、建立多方共同监管机制的建议。
本文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从政府、民办学校、师生群体、社会资本这几个利益相关方入手,分析各方的利益诉求,审视我国民办教育财政扶持政策的发展历程,并基于沪、浙、陕三省市扶持政策的文本比较观察目前的政策进展,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综合构建我国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以期更好地分析其利益目标、政策现状、现实问题。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扶持政策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及其具体诉求,中央扶持政策的利益格局变化,三省市的扶持政策文本比较,扶持政策取得进展与潜在问题。
经过上述研究发现,在民办教育扶持政策中,存在政府、民办学校、师生群体、社会资本等主要利益相关者。政府主要是以公共利益和组织利益为主,民办学校除了组织利益外还存在两类举办者不同的个人利益,教师、学生、社会资本主要是以追求个人利益为主。在扶持政策的演变过程中,利益格局经历了从国家的公共利益为大,到民办学校和学生利益凸显,再到多元利益主体并存与相互博弈的阶段性变化。通过沪、浙、陕三省市的对比发现,扶持政策与利益主体诉求具有一致性,只是在具体举措和达成程度上有差别。基于这些发现,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民促法调整后的财政扶持政策,使师生合法权益得到加强、举办者权益得到明确保护和学校内部利益关系进一步统筹。并可能带来新问题,比如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学校竞争加剧、“隐性营利”和“过度逐利”行为、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博弈。对此,笔者提出了建立利益协商机制、界定利益主体的权利位置、建立多方共同监管机制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