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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人们的追求已经开始从单纯的物质层次转向更高层次的精神领域,这反映了我们在社会某些层面的进步。妇女对权利的要求的提高正是这种新时代下新追求的体现。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弱势群体的妇女近几年来在各行各业中展露了头角,都向社会展示了她们不甘示弱以及对人权的强烈渴望的一面。不可否认中国的妇女人权保护在近几年来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些都是我们有目共睹的,然而事实却一次又一次向我们展示:书面的权利记载毕竟不是事实上权利的享有,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的: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家庭暴力、遗弃女婴、就业平等、同工同酬、孕妇产假标准、社会性别平等、单亲家庭等等一些列词语都无不和妇女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事实向我们证明,妇女权利已经不再是一个国家内部的事情,也不再是单单依靠一个国家的力量就可以改变的,作为全世界范围内的权利保护,我们一直坚持认为人权是一个国家的内政,与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甚至是民族以及宗教有密切的关系,但是在最基本方面我们应该共同守护着一个道德底线,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国家、任何人来践踏。在提及到研究方法时,我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李道刚老师对该论文的指导。论及研究方法,以前的学者更加注重理论的分析,在实际生活案例上面往往偏轻,致使抽象化的东西难以理解,笔者认为法律问题应该用更容易理解更容易体会的语言来研究分析,加强人们维权意识的过程首先要让原来不懂法律的人去懂法,而晦涩难懂的法律理论对于没有经过专业法律训练的人来讲无疑是对他们的挑战。笔者认为任何一种权利的具体体现均应该体现在一种具体的生活环境中,尤其是那些特定的恶劣环境之中。本文主要着力以国际法层面的视角,通过对畸形家庭、教育、工作、政治领域等具体环境之下的分析,结合我们国内法的具体规定以及实际具体做法,来深究这个全社会甚至是全人类都应该关注的、不能再逃避的问题。该论文正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通过对妇女从古到今、从国外到国内上无权状态的描述,提出“国际妇女人权”的概念,并进一步阐述了国际法中对妇女人权制度的发展;第二部分主要是通过分别详细论述妇女在家庭暴力、教育、就业以及政治领域中与男性不平等的待遇,分析原因,论述国际法在该领域的保护不足。该文结合山东省人大对妇女人权的保护情况进一步探讨妇女在中国的保护现状与发展;第三部分主要是通过论述国际法制定以及国际妇女人权保护机制在保护妇女人权过程中的缺陷与不足,阐述了当下对妇女人权保护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第四部分通过对前几章的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当下妇女人权问题缺陷,对保护国际妇女人权的提出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