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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文旨在针对该市筛查工作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形成不断完善的干预机制,促进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同时为该市筛查工作的完善和发展提供理论参考。方法:采用整群抽样方法,调查地区包括泰安市所管辖的泰山区、岱岳区、宁阳县、新泰市、东平县、肥城市六个县市区。对2008-2011年听力筛查工作中上报至妇幼保健院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同时对从事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医务工作者发放问卷,深入了解包括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进展,筛查程序,报告制度,信息管理,工作难度,人力资源状况,工作建议等方面的状况。采用访谈法对新生儿家长,残联,妇联相关人员进行深入访谈,进一步了解新生儿家长对听力筛查的目的和态度;对残联及妇联的访谈,目的在于了解对筛查工作的现状以及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和干预治疗的基本状况,并探讨解决方案和工作建议。对调查数据运用Excel建立多个数据库,并用SPSS11.5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听力筛查的时间、技术和程序该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初筛方法为TEOAE,即为瞬态声诱发耳声发射,在新生儿听力障碍确诊方面主要采用ABR和ASSR相结合的方式。筛查时间为出生后24-72小时,复筛时间为42天-3个月,确诊时间为3-6个月。2筛查工作的基本状况(1)从新生儿听力筛查近四年的工作现状可以看出,2008-2011年全市登记活产数约205894人,其中初筛人数达到205068人,占总活产数的99.60%;该市每年的初筛率均保持在99.5%左右。参加复筛的总人数仅为22244人,占初筛总数的10.85%。42天失访率较高,均在50%以上。(2)参加确诊的儿童中,确诊年龄偏大:3个月以内确诊患儿约占确诊总数的21.76%,3-6个月前来确诊的占63.43%,6-12个月确诊的占5.68%,12个月以上才来确诊的儿童大约占9.13%。(3)确诊新生儿的家庭住址大概分布状况,其中泰山区12.74%,岱岳区16.26%,新泰市11.32%,肥城市24.37%,宁阳县20.22%,东平县8.41%,外地1.79%,未登记住址的占4.89%。(4)在早期干预治疗方面,主要是采用配戴助听器。该市2002年成立新生儿听力筛查障碍诊治中心,但没有成立在册的新生儿听力康复机构。(5)听力筛查健康教育手段根据所占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画、设立宣传展板、举办讲座、播放影音材料和举办讲座。(6)本市从事听力筛查人员数量有限,工作任务繁重。被调查的63名听力筛查人员中,大专学历占多数,本科和研究生以上学历所占比例较少。职称情况,以初级职称和无职称者为主;高级职称和中级职称较少。专门从事筛查工作的人员仅20人,占筛查人员总数的31.75%;兼职听力筛查工作的43人,占68.25%。其中,泰山区专兼职人员最多,其他县市区拥有专兼职人员均较少。从工作年限来看,从事听力筛查工作的63人主要集中于小于等于3年组,占46.03%。从地区分布状况来看,泰山区集中了大部分筛查机构和筛查人员。(7)全市自2002年建立起常规的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报告制度,各筛查单位每一年或半年上报一次疾病筛查信息;有统一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数据报表,按季度上报筛查数据;有统一制定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告知书,告知医生及家长听力筛查结果。但是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8)部门之间很少协调,妇联仅跟他们要过听筛相关数字,其他合作几乎没有。残联每年只是开展配戴助听器的部分救助和简单的语言康复训练。(9)听力筛查各阶段未顺利进行的原因1)部分家长不接受听力筛查的原因:前三位原因,部分家长认为孩子听力没问题、不了解筛查目的、交通因素。2)初筛未通过未进行复筛的原因:没有进行追访,不了解筛查目的和家长不认为孩子听力有问题三者比例相当。3)复筛未通过而未及时诊治的原因:位于前三位的原因是没有进行追访,失访和经济原因。结论:1筛查工作进行的不够彻底,主要停留在筛查阶段,筛查工作连续性、系统性比较差,呈现“筛而不查,查而不诊,诊而不治”的局面。2人力资源短缺,人员结构以及地区分布不合理,亟需进一步调整。3信息管理缺乏系统性,反馈不及时,有待进一步完善。4开展健康教育的地点和手段单一,制约听力筛查知识的普及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