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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因其自身的区位优势对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其工业的快速发展、大规模建设使环境问题也显得十分的突出,究其原因在于京津冀区域工业污染的防、控法律体系不完善,区域执法标准不一,致使区域间的联动防、控工作不具备可操作性,另外,各政府部门过于关心于经济,而忽略环境污染状况,就目前京津冀区域的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来看,京津冀一体化更多的侧重于对污染防控法律的完善、监督和执行。通过分析,近年来京津冀地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以及防、控制度决定了其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严重性,对经济的贡献远远不能弥补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生态环境的恶化给百姓带来了巨大的生存安全威胁。本文以京津冀地区为例,分析了京津冀区域在追求自身发展中产生的环境问题,总结了京津冀区域乃至全国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保瓶颈,京津冀区域要实现生态文明,必须牢固树立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双发展的概念,甚至是宁可牺牲经济发展也要保护好生态环境的理念。三地污染问题不仅要新科技,资金、人才的支持,更要依靠法律制度的完善跟进。要打赢这场区域的环保战就必须寻求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只有建立公平正义的环保法制空间,才能保障和实现京津冀区域工业的快速发展和绿色发展。中国在发展的道路上可以借鉴国外的成熟立法和实践经验,在北京、天津、河北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切实实施京津冀区域工业污染源头进行防治:首先合理规划城市的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结构,将污染企业进行有效淘汰疏解,严把入口,将防治工业污染的重心向生产端前移,充分发挥预防作用,引导设计绿色工业生产,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依靠科技应用大数据进行分析监测,区域内设立网格化遥感监测站点,实现自动预警;全面制定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的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自行减排降排;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引入第三方治理,综上,才能真正有利于从整体上进行环境的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