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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是在现有知识、技术和资源基础上,在特定的环境中,以实现技术改进、知识增值或资源再造为目的,进行技术改进或创造新的元素、知识、技能、方法、路径以及环境等,并获得整体效益或者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创新节点在创新过程中,由于创新要素、创新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竞争日益激烈和产品生命周期日趋缩短,节点往往不具备创新所需的全部资源,为了弥补自身创新不足与缺陷,获取创新知识与资源,保证其在市场竞争中长期发展,创新节点通常会选择节点协同合作方式下的集群行为来实现其最终目的。创新过程是一个涉及诸多因素的多主体协同集群网络功能结构。在协同创新过程中,要求各利益相关节点在自身利益需求条件下,要为集群整体效益提升做出最大努力,从而提升集群中心度。然而,集群各创新节点可能出于利益关系、自身创新能力限制或者其他特定原因,往往会出现各利益相关节点在协同创新过程中不愿付出自身最大努力,从而影响集群整体中心度的提升进度以及效果,因此,在集群中实行节点利益冲突管理成为核心,集群节点间的约束机制是节点主体利益与风险均衡的基础,在节点利益冲突以及约束管理下,可以实现协同创新稳定有序地进行,除此之外,约束机制的建立也是集群节点协同关系优化的必要条件。只有解析创新节点约束机制,才能构建节点创新条件并优化创新过程,从而实现集群整体中心度提升,同时也为创新节点创新需求提供了一定的平台与保障。本研究基于节点中心度的局限性,分析了集群中心度的优势,构建了中心度、知识节点利益关系冲突以及协同创新的关系模型,分析了创新收益与集群中心度的互动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创新激励条件界定数学模型,进行集群中知识节点协同创新过程描述,分析并探索了知识节点的集群中心度提升过程与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集群节点创新激励条件,进而根据协同创新节点努力水平的可观测性,探索了协同创新过程的最优激励条件。并通过算例分析对构建的中心度、协同创新以及创新激励条件关系模型进行验证,得出激励条件要根据节点在集群中心度提升中的努力水平进行相应的设计,同时,集群节点会选择使其效益最大化的努力水平来提升集群整体中心度。本研究在将中心度与协同创新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节点在协同创新过程中,通过创新节点激励,促进知识创新节点协同关系优化和区域创新水平全面提升的对策与建议,为节点获取自身创新收益需求以及节点激励条件确定提供了一定意义上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