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海底电线作为电线的一种,近代以来成为中外之间信息传递的主要媒介,因此,关于海底电线的交涉也成为近代中外交涉的重要部分。自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欧美各国试图将中国纳入其电信势力版图,开始了其对于中国水线利权的争夺。清政府水线主权意识的缺失,使得以大东公司和大北公司为代表的外商公司垄断我国的水线登陆权和经营权,同时大东大北公司还主导构建了在我国的水线报费摊分体系以确保其在华水线报费的收入。日俄战争之后,日本也开始加入对于我国水线权利的侵夺。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水线交涉主要以中日之间水线交涉为主,开始于中日沪崎水线交涉,此次交涉由中方主动提出,与日方进行积极斡旋,最终日本获得了水线登岸权,而中方也获得部分权益作为补偿。此次交涉中大东、大北公司凭借其水线独占权进行干涉,极大的限制我国水线交涉成果的获得。一战爆发后,山东问题的处理涉及到了青佐水线的交涉,民国北京政府坚持主权原则,虽然青佐水线暂由日本方面进行代为管理,但青佐水线的所有权归民国北京政府所有。总体来看民国北京政府时期水线交涉主要集中于水线所有权、登岸权、管理权以及水线报费问题的交涉。在这些问题的交涉中,民国北京政府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参与中外水线的交涉,体现出不同于晚清时期被动外交的态度,并且也为交涉带来了诸多有利的结果。民国北京时期的水线交涉总体来看成败参半,英国大东公司和丹麦大北公司为代表的老牌水线公司在我国的水线权益依然没有废除,并且他们利用特权继续干涉我国的水线事务,同时日本在我国电信势力的崛起为我国水线事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压力,日本凭借沪崎水线与青佐水线建立起与日本本土密切联系的电报网络。但是不可否认民国北京政府在水线交涉过程中的逐步开始重视主权原则,并逐渐开始取得一定成效。这一时期的水线交涉承接晚清水线交涉的各项特权与合同,并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收回水线利权运动打下较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