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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担保制度是公法借鉴私法制度的一个典型例子,纳税担保法律关系因兼具公法与私法因素而显得颇为复杂。本文将纳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作为研究对象,对现行税法中纳税担保人法律责任的设置提出置疑,并在研究其法律属性的基础上提出了重构设想。本文除了前言和结语,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介绍了我国现行税法中纳税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这些规定分析了纳税担保人法律责任产生的过程及分类。这是对纳税担保人法律责任作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第二章,探讨了纳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性质,认为不能简单地将纳税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完全归为公法属性或者私法属性,而是要在厘清纳税担保制度的公法与私法因素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层面体现不同的属性。在实体目标上注重税收债权的特别保障,体现较强的公法属性;而在程序要求上,要体现担保制度的私法属性,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担保人权利。第三章,对纳税担保人法律责任的理论进行重构。笔者主张在不与税法冲突的前提下,大胆借鉴民法担保的相关规则,以完善纳税担保人法律责任的体系,平衡公共利益与纳税担保人利益。该部分对纳税担保人法律责任的类型和纳税担保纠纷的解决途径进行了新的设计,并对其他若干问题提出了解决意见。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首先从选题上来看,国内几乎没有学者专门对纳税担保人法律责任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其次从内容来看,笔者对我国现行税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并提出分层面地把握纳税担保人法律责任的属性,之后对纳税担保人法律责任理论进行重构,尤其是其中关于纳税担保诉讼程序的建议算是作者的一点创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