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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地位之重要程度,毋庸多言。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中国实际紧密结合,创造性地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中国化的理论概念,并以此为基点,构筑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体系。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指导下,边区进行了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等多领域的建设并取得辉煌成就,不仅为战争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物质保障,而且进行了新民主主义国家建设的有益尝试,同时也获得了执政的重要经验,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执政全国的信心正是来源于此。中国共产党在边区时期建立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体制,也顺理成章的成为新中国重要的制度资源。新中国的法律制度,包括经济法律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边区的法制传统。因此,研究边区的经济法律制度,深入挖掘中国法制建设的本土资源,对认识新中国的经济法制及其法制建设中的种种问题,有追根溯源之效,不仅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六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章“绪论”。作者在本章中对选题的意义以及背景进行了简要介绍,对国内外研究状况进行了综述、评析,对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难点、重点、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进行了总结,对与本文写作紧密相关的概念予以说明。本部分的重点在于对研究现状进行阐释与分析,为本文的写作奠定坚实基础。第二章“陕甘宁边区经济法制理论渊源、指导思想与制度借鉴”。本章对马克思以及恩格斯有关经济法制的思想、列宁和毛泽东的相关经济法制思想,以及中央苏区、国民政府颁布实施的与本主题写作相关的土地问题、金融问题、财政税收问题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归纳整理,对边区经济法制创制的理论前提、理论依据与阶段划分进行了简要概述。第三章“陕甘宁边区土地法律制度”。本章以边区经济法律制度中最为重要的土地法制为研究对象,从边区土地立法的价值取向、具体制度中的权利构成、以及边区土地纠纷的解决机制的视角,对边区土地法制的建设成就进行了全方位解析。笔者认为,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的土地所有制理论,进行了符合中国实际的继承与创新,较好的解决了土地这一关乎中国革命成败的根本问题,才最终获得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取得了足以战胜一切困难的制胜法宝。第四章“陕甘宁边区金融法律制度”。本章以边区的金融法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对金融法制的立法轨迹、特质以及主体制度予以分析。笔者认为,边区的金融立法以皖南事变为转折点,主要划分为两个阶段,呈现出三个主要特质:即在金融机构的设置上,官民互动相结合;金融工具类型多样化;金融制度服务于产业政策。最后,对银行、货币、外汇、信用合作社、金银管理等具体制度分别予以详实分析。第五章“陕甘宁边区财政税收法律制度”。本章以边区的财税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从边区财政的发展阶段,具体财政法律制度及其评价,各税种及税收法律制度整体评价的视角,对边区的财政税收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证分析。第六章“陕甘宁边区经济法制的现实意义”。本章主要从理论层面,对边区经济法制的现实启示,以及土地法制、金融法制、财政税收法制对当下相关制度建设的借鉴意义的视角,对边区的经济法制的现实意义进行了理论评析。最后,笔者从政治以及法律视角,对边区经济法制的历史作用予以客观评价。提出本文的研究结论:第一,无论是在艰苦的战争年代亦或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绝不动摇,是我们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第二,坚决维护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最可宝贵的经验。在阶层利益多元繁复的当下,立法者对此经验应更加珍视;第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路径并非单向与唯一,在坚守终极理想与基本理念的前提下,必须依据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利益诉求,创造性的塑造具有社会实效性的路线、方针、政策乃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