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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铜版纸”案以来,美国、欧盟纷纷打破了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做法,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展开了“双反”措施。作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美国和欧盟对华“双反”案件的不断增多、涉及产品范围的不断增大给我国企业造成重大打击。我国政府和企业寻求各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于是DS379案、GPX轮胎案等引发社会关注。“双反”措施本身的合法性、“双反”措施中的“双重救济”问题、具体实施中的计算方法问题等引起了各专家学者的讨论。本文旨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综合WTO相关法律法规、美国和欧盟的理论与实践,根据最新的案例和发展趋势对针对我国“双反”措施中的“双重救济”问题作更深入的探讨,并对于这一问题的发展趋势和应对方法给出自己的意见。第一章将在明确“双反”措施与“双重救济”含义的基础上,具体分析“双反”措施、“双重救济”与“市场经济地位”的关系,从理论上明晰“双反”措施为何导致了“双重救济”,“双反”是否必然导致“双重救济”,以及“市场经济”在“双反”措施与“双重救济”关系中的影响。第二章将探讨WTO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双反措施”和“双重救济”的规定。具体上,将结合法律条文本身的含义以及WTO争端解决机构在DS379案中的解释,对涉及“双反”措施和“双重救济”的GATT1994第6.5条,《东京回合补贴守则》、《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第19.3条、19.4条等做分析,最终总结WTO对于针对我国的“双反”措施和“双重救济”的态度。第三章将分析我国主要贸易地区---美国和欧盟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在美国部分,将阐述和分析对“双反”措施和“双重救济”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和具体案例;欧盟部分将以“铜版纸案”为例分析欧盟对于“双反”措施中采用的从低征税原则,并将与美国的方法最分析和对比,以探讨美国和欧盟实施的“双反”措施中是否存在“双重救济”以及能否避免“双重救济”的问题。第四章为总结与应对方法的提出。此章在上述章节分析的基础上对“双反”措施和“双重救济”的未来趋势作预测,并且提出我国政府与企业的应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