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的互动关系研究--基于苏州相城区北桥镇S村的实证调研

来源 :苏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derci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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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环境治理作为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关键步骤,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村民、企业、环保组织等各种社会力量的广泛关注。加强和改善乡村环境治理的关键在于优化治理结构,构建良好的多元主体互动关系。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协同治理理论、社会互动理论,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策略,通过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镇S村环境治理经验的深入调查,在厘清乡村环境治理行动中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阐明各主体间互动现状的基础上,挖掘乡村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互动存在的问题,探寻互动困境产生原因,转而提出乡村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关系的构建策略,是一项有意义的研究。本研究旨在通过构建良好的治理主体互动关系,发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同治理的优势,推动乡村的环境改善和生态优化,从而实现“生态宜居”的乡村建设目标。
  本研究以苏州市相城区北桥镇S村为样本,在通过文本分析、田野调查、深度访谈等方法收集经验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本研究认为,可以将乡村环境治理中的主体界定为政府、村民、企业、环保组织这四类,不同主体在乡村环境治理互动关系中具有不同定位。由此,对S村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的互动关系进行调查研究,并基于既有理论和调查获得的经验材料,详细说明S村环境治理中政府、村民、企业、环保组织参与和互动的意识、意愿、行为和程度。接着,阐释不同主体间发生的互动行为、产生的互动关系,更好地呈现出当前乡村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的互动现状。
  乡村环境治理多元主体互动关系呈现的现状表明,乡村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的互动存在着困境。这些困境主要表现为治理主体的互动意识不足,互动层次不够高;治理主体互动意愿不强,互动结构不完整;治理主体互动程度不够,互动比重不平衡;治理主体间的监督缺失,互动程序有缺陷这四个方面。而互动困境的生成原因在于治理主体参与动机不同:法律法规不完善,治理主体权责不明;以及互动保障不到位,治理主体互动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沟通反馈机制、监督评价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最后,界定了构建乡村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关系应有的目标,并从增强互动意愿、确保互动能力、提高互动效度这三乡村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的互动关系研究——基于苏州相城区北桥镇s村的实证调研个维度提出构建乡村环境治理中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关系的具体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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