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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承包合同执行的过程中,一些规模大、工期长、结构复杂的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其中包括水文气象、地质条件的变化、规划及设计的变更以及其他的人为因素等,这些因素可能造成工程不能够按照合同工期按时完成。因此,工期延误在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由于承包商承揽一项工程的成本,除了与工程项目及其数量有直接关系以外,也与工期的长短息息相关。因此,如果工期延长,势必造成承包商成本的增加。
然而,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造成工期延展的原因十分复杂,有可归责于业主的原因,有可归责于承包商的原因,也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还有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等等。那么,在何种情况下,不可归责与承包商?并且,在此种工期延长的情况下,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求偿何种费用?其请求权的法律依据如何确定?本文试图结合相关案例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
在本文第一章中,笔者分析了现实中,工期延展的产生必然会造成承包商成本增加,并且分析了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从而提炼出,在现实中,承包商索赔困难的三个主要问题。
在本文第二章中,笔者主要探讨在何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求偿。根据不同的工期延展原因和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范围的不同,将承包商可以寻求损害赔偿的工期延展情况分为三个大类:可归责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在本文第三章中,也是本文的难点,就是从民法理论出发,探讨承包商在向业主要求就工期延展所增加的费用要求赔偿时,其究竟是依法律上何种依据来支持其诉求。
最后,在本文第四章中,就工期延展的不同情况的索赔,结合国际上的相关判例,作具体的分类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