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对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减少羁押节约司法资源有着积极的现实作用和重要意义。但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取保候审制度的规定不尽完善,以及司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此理解也不甚统一,取保候审适用率偏低,羁押率仍然较高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本文将力求详尽地描述取保候审制度,从分析其概念、诉讼价值处着手,并在这其中略述取保候审的历史发展脉络,交代背景情况。还将简要地概述国外的保释制度,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保释制度也不尽相同,在笔者看来,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与大陆法系国家的保释制度的相似程度比与英美法系国家的保释制度的相似程度要高,两者都倾向于“羁押是原则,保释(取保)是例外”的观念。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大概包括:取保候审的变更适用难,保证方式上存在问题,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合理及对取保候审的审批不严,执行自由度过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从立法缺陷、观念和相关配套措施这三个方面来分析原因。针对这些,笔者提出了以下方面的完善:观念方面、取保候审制度本身和取保候审相关配套措施方面的完善。重点是提出保证形式和救济监督方面的建议,拟改变我国保证形式单一的现状,并形成较为完善的救济监督机制。通过本文,笔者将介绍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概况,分析国外的保释制度,以此折射出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来完善我国取保候审制度,最终达到对取保候审制度粗略研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