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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动不断深化,政治与经济贸易方面的往来更加频繁。国际商务合同为维持商务关系和进行商务活动提供了保障,并在维持市场秩序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准确地翻译商务合同是降低贸易风险,减少法律纠纷,保证财产以及其他各方面利益不受侵害的关键。英语商务合同有其独特的用词原则和组句原则,经常出现古体词和情态动词,同义词并列使用,而且句子繁杂冗长,通常一两句话完成一个条款的叙述。而汉语合同则要做到语言精练准确,斟词酌句,通常一个句子分为几个并列的分句,各个分句相对简短并且言简意赅,一目了然。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桥梁?奈达指出:“所谓翻译,即是用最恰当、自然并且对等的语言,从语义到文体再现源语言所表达的信息(谭载喜,1999:ⅩⅥ)。”然而,两种语言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文化,文化可能有相似的因素,但绝对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能够完全展现原文文化内涵的完美的翻译作品是不可能存在的,译者只能最大限度地再现源语文化。另外,如果意义和文化不能兼顾,译员只能舍弃形式上的对等,通过在译文中改变原文的表现形式,达到再现原文意义和文化的目的,即“功能对等”。谭载喜认为:“语言交际产生于社会场合,把它从这个场合中抽象出来,它就不可理解”(1999:ⅩⅧ)。简言之,译员在翻译过程中需主要从交际功能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如作者,写作目的,写作内容,读者,读者习惯的表达方式等等,从而将原文尽可能地转换成类似原文交际作用的译文。这说明翻译理论是在整体上或是在宏观角度上指导翻译实践活动。本文以“功能对等”翻译理论为视角,通过对英汉商务合同用词构句原则和特点进行分析,结合英语商务合同汉语翻译的实例,探讨“功能对等”翻译理论在商务合同翻译活动中的指导意义和具体应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英语商务合同汉译的相关原则和翻译策略,以期为英语商务合同汉译的准确性和专业性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