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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我们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贯穿于科学发展观的始终和各个方面。“以人为本”,归根结底就是为了人、依靠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路径。在企业劳资矛盾愈来愈突出的中国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更为直接的现实意义。我国只有顺应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这一世界性潮流,把它纳入我国劳动法制轨道,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确保效率和公平的相对平衡,才能建立起利益协调型的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产生的原因就是企业发展背离了“人”这个中心,造成“人”和企业的矛盾。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目的就是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来缓解各种矛盾,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本文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现实背景出发,阐明履行以人为本的社会责任既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又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首先指出文章研究的意义,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综述,提出笔者自己的研究方法、路线和文章的总体框架。其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叙述,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产生的原因及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再次,通过对国内外各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进行分析,揭露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企业应该以人为本,履行社会责任。最后,笔者从企业自身、政府、社会三方面出发,结合金融危机这一现实背景提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处理好与各种“人”的关系,缓和与各种人的矛盾。在跨国公司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的潮流和国内和谐社会发展的双重压力下,企业必须冷静的分析周围的环境,对企业原有的管理模式重新思考。能否转变过去“股东至上”、“最大化股东价值”为目标的管理模式,实行“以人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对于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企业社会责任与“以人为本”是相一致的。以人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使企业除了创造物质财富之外,还应承担社会责任、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等责任。这些注重企业与环境、与社会的关系,注重对人的尊重和人的价值实现的主张,都与科学发展观相吻合。企业只有做到以人为本,履行社会责任才能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