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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其旗下基金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理论的探讨和实证上的分析研究。
文章首先从股权、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的基础概念入手,在理论介绍了股权结构对于公司治理的影响。按照前人的理论,在公司绩效的分析中,股权结构大致可分为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高度分散型股权结构和中间型股权结构。而这三种股权结构对于公司治理机制中的经营激励、代理权争夺、监督机制等方面有着不同的影响效果。
文章还在第一部分总结了前人对与股权结构和公司业绩的实证研究综述。按照目前的研究结果,学者们对实证分析一个比较公认的看法是股权结构与绩效体现了一种“倒U”型曲线关系。中间型股权结构的业绩可能更好。
在第二部分,文章描述了基金管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定位、角色,介绍了中国基金业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并着重分析了中国基金管理公司特有的股权结构发展历程以及由此产生的在资本市场中的运作行为差异和旗下基金的业绩表现差异。
中国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自成立以来就经历了一个比较复杂的演变过程。首先,证券市场的特点决定了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在中国,基金管理公司出现以前,证券市场一直是由券商和投资信托公司等机构所主宰,因此在基金管理公司出现之初,管理层首先想到的是券商和投资信托公司作为发起股东,它们对于证券市场的了解有助于基金管理公司的在证券市场的起步。
然而,在头一批基金公司成立以后的,管理层从理论和市场实践反应进行分析后,认为如果这种券商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中,控股股东的意志可能过于强烈,不排除规模庞大的基金资产被控股股东自身的自营等业务利用的可能性。有鉴于此,管理层开始放眼考虑股权分散的均分型股权结构安排,一批股权均分型基金管理公司相继成立。但是此后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过程中,股权均分型基金公司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从2001年开始,伴随着开放式基金的设立,管理层开始有意识地加快基金业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好人举手”制度的引入以及基含管理公司审批程序的规范化使得基金业准人制度得以放宽,市场化进程大大加快。
中国基金管理公司发展到目前阶段,从股权结构现状来看,其构成大致可以分为三种:(1)一家绝对控股型;(2)并列控股型;(3)股权均分型。对于基金公司这种不同的股权结构安排,对他们各自存在的优缺点观点不一:
对于一家绝对控股型股权结构,股权的集中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激励,减少代理成本;对于基金经理的监督方面,绝对控股的股权结构保证了监督的有效性;但绝对控股型股权结构可能使得大股东缺乏约束,对基金经理的干涉较多,独立性下降,从而出现诸多违规问题。但绝对控股可能引发大股东种种违规行为,基金经理运作不独立,进而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
对于股权均分的基金公司,理论上讲,设置这种结构的目的就是同其他类型相比,他们的独立性应该更强,基金管理人的运作行为也会更规范一些。管理层特意退出的这种特殊的股权结构是为了减少已经出现的大股东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违规操作行为,使得股东之间相互约束。由于股东所占有的股份较少,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他们干涉基金管理公司运作的动机。但一个相反的作用就是对经营激励和对代理人的监督方面减弱了。
对于并列控股型基金管理公司,它介于一家绝对控股型和股权均分型两者极端的股权结构中间,在这种股权结构的设置下,券商和企业同为大股东,又同时拥有相对控股权。设置这种股权结构一定程度上是在于限制券商股东的违规行为,对券商股东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干涉进行一定的限制。但是在激励机制上,相对于绝对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可能略差,因为双方可能都有“搭便车”的动机。在现实情况中,国资公司、企业相对与券商来说缺乏对证券市场的了解,对于管理基金公司和运作基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平行的股权结构下,其实企业可能只是一个名义上的并列股东,券商成为了基金管理公司实际上的控制人。
文章的第三部分是通过实证分析,用数据考察不同类型的基金的绩效表现情况,试图找出不同股权结构下各种类型基金的业绩差异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我们在实证分析中,根据在第二部分所描述的中国资本市场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现实状况,加入了外资股东、券商是否为第一大股东等因素,来考察了不同类型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的绩效表现。
实证分析的结果显示:对于封闭式基金来说,股权均分型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的回报率和夏普指数都要高于其他类型基金公司的基金,均分型股权在对封闭式基金的运作中体现除了优势;而且进一步的绩效与股权比例回归模型中我们发现,基金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旗下封闭式基金业绩成反比关系,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大,其运作的封闭式基金绩效相对来说越差。
另外,中外合资基金公司旗下的封闭式基金表现不如中资公司。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富国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中外合资基金公司中仅有的旗下拥有封闭式基金的公司,其绩效同中资基金管理公司并未体现优势,并且可能略低于平均水平。但我们这里认为一家的运作表现这并不能代表整个中外合资基金公司整体的业绩表现,国内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大多还是随着开放式基金的成立以后建立起来的,旗下管理的基金也基本为开放式基金。所以我们暂且不将封闭式基金的考察来代表整个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水平。而在考察券商是否第一大股东是否影响业绩方面,实证分析未通过显著性检验。
对于开放式基金,在样本数据较多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中,我们发现一家相对控股型的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较其他类型体现了劣势。而我们没有发现基金管理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比例与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绩效之间存在显著关系。另外,在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中,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的绩效表现要显著得高于比中资公司。但券商为第一大股东的检验未通过显著检验在对配置型开放式基金研究中,我们没有得出有效结论,不管是ANOVA还是绩效与股权比例的回归模型都没有通过有效性检验,配置型开放式基金对于股权结构反映并不明显。
在对货币市场基金中,我们发现不同的股权结构的类型并没有在货币市场基金的绩效表现中体现差异,其中的原因可能是样本数据的缺失。本文认为货币市场基金这一块还有待以后有了更多的数据支持之后再进行验证,毕竟货币市场基金在国内刚起步,无论样本数量还是时间跨度都不能保证检验的效果。
文章的研究结论说明,在目前的国内基金管理行业,股权的集中度与绩效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反比关系,股权结构越集中,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基金的绩效越不尽人意。而在三种典型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类型中,股权均分型基金公司在运作基金的能力上得到肯定,其旗下基金取得的业绩表现突出。而一家控股型的基金管理公司则相对表现较差,说明其中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和有待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