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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带来的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因此现代公司法理论认为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的同时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消费者、债权人、环境与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企业无视社会责任的案例数见不鲜,尤其是“三鹿毒奶粉”事件和发端于美国、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发生后,企业社会责任这个话题一度被推到风口浪尖。究其原因,一是企业缺乏对社会责任理念的普遍认同,二是缺乏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综合规制的法律和制度。目前,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制度的实践方面与发达国家还有诸多差距,既缺乏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又缺乏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而且我国SA8000认证进展相对滞后,企业也因经受不起短期的利润诱惑而逃避社会责任。有鉴于此,笔者从典型案例入手提出问题,首先介绍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正当性的争论,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法理基础和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外延作了清晰的界定。通过对比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实践,分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特点、履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总结出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实践方面可以借鉴的经验。最后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