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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模板的版权保护是传媒界和法律界一大难题,其中又以综艺节目模板的版权保护为最。节目模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认识未能统一,这也导致各国普遍拒绝通过版权保护节目模板。本文梳理了众多学者对节目模板的认识,从节目模板的产生过程认识了节目模板并界定了节目模板的内涵和外延,通过分析国内外典型综艺节目模板侵权案件归纳综艺节目模板版权保护的困境,并分析原因找到版权保护的可能性。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综艺节目模板的基本理论。这部分首先梳理归纳了学者对节目模板的定义,定义内涵可以划分为“框架说”、“元素说”、“折中说”三种类型,外延包括纸上模板与模板包两种看法。其次,主张从节目模板的产生过程认识节目模板,认为节目模板是从系列节目中提炼出的节目标准化制作的板式,并指出节目模板“框架说”和“元素说”的不足,应当以“折中说”定义节目模板。最后,文章分析了节目模板的三大特征,帮助正确认识节目模板的本质,这有利于后文认定节目模板的作品属性。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是综艺节目模板法律保护的必要性。这部分主要阐述了节目模板蕴含巨大的商业价值,能够为模板创作人和电视台带来丰厚的利润。受全球化影响,如今国际上电视文化产品交易不断加深,各国也不应忽视节目模板的文化影响力。保护节目模板不被肆意抄袭的意义主要在于可以保护创作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电视行业正常的竞争秩序,鼓励电视行业不断创新,满足观众文化多样性的需求。第三部分分析了综艺节目模板版权保护的困境。首先,文章阐述了节目模板版权保护的现状,包括立法空白、司法意见不一以及行业协会积极促进节目模板的版权保护。其次,分析了英国、美国、荷兰、巴西以及我国综艺节目模板侵权案例,阐述了法官在具体的案件中对节目模板版权保护的看法。最后,从各案例中归纳总结出节目模板版权保护的困境主要在于节目模板的性质界定不清以及版权侵权认定存在困难。第四部分分析综艺节目模板版权保护的可行性。这部分首先指出大量的节目模板侵权案件中法庭往往倾向于将节目模板类比成传统文学戏剧作品,对纸上模板和节目模板也没有做出区分区别,这是节目模板版权保护困难的主要原因,主张应当从节目模板的表现形式分析其作品属性。其次,分析纸上模板版权保护的可行性,指出司法已经渐渐承认纸上模板的作品属性,纸上模板可以作为文字作品获得版权法保护。最后,文章指出节目模板存在版权保护的可能性,在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时,节目模板可作为视听作品的一部分获得版权法的保护。第五部分分析了综艺节目模板侵权认定的问题。首先,纸上模板版权保护最大程度上是对不受版权保护的思想汇编的保护,应当采用整体保护原则,可以适用“抽象-过滤-对比”的方法分析是否构成侵权。其次,分析节目模板侵权认定,分析了节目模板中受保护的元素,指出节目模板侵权认定可以适用“外部-内部测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