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主要分为结构性条件和行为性条件,综合性条件即二者的综合使用。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的实施要经历确定、实施和监督执行三个过程。有效性是附加限制性条件选择的评估标准。从附加限制性条件类型的选择上来看,大部分结构性条件的选择有效,部分行为性条件选择的有效性存疑。从附加限制性条件反竞争效应的判定上看,商务部对单边效应、协同效应和封锁效应的判定有待细化。从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的执行情况来看,结构性条件的执行情况较好,部分行为性条件的执行存在成本高、风险高等问题,商务部对于是否适用监督受托人态度并不明朗,域外执行案件中只有部分案件得到了全部执行。经营者集中附条件批准的完善需要谨慎选择附加限制性条件类型、细化反竞争效果评估以及加强案件的监督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