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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要实现“资源增长、林农增收、林区和谐、生态良好”。由此可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农户密切相关,必将对农户的生计产生重要影响。云南省作为林业大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任务已经完成,配套措施也在不断完善。因此,本文以云南省永胜县和弥渡县为研究区域,探讨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的影响,分析了林改对农户生计的主要影响,为提高农户生活水平提供新的思路,也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本文在搜集数据和分析数据时运用文献整理法、实地调查法、比较分析法和方差分析法等方法;依据产权理论与可持续生计理论,探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的影响;构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影响的指标体系,并对样本地予以评价;运用方差分析法,确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的影响程度,进而提出改善农户生计的政策建议。研究的主要结论为:国外学者关于林业产权制度的研究范围广,定量研究较多,但国外文献对中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注较少;国内研究成果更多的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措施、林改绩效、集体林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林权概念、林权改革动因与方向以及林改配套措施等方面进行研究,定性分析较多,定量研究较少;国内外学者均就林权改革对农户生计的影响这一方向关注不足。本文遵循系统性与层次性、连贯性与动态性、科学性与实用性等原则,建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影响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1个目标层、3个系统、11个子系统以及50个指标;并且利用两个样本县三年的数据,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后农户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并从生计资本、生计策略以及生计后果三个层面予以评价。本文运用方差分析法分别分析了两个县的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11个方面的50项指标,结果表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有影响,其使得农户获得了更多的林地资源,增加了农户物质资本的数量,拓宽了农户融资渠道,对林业合作组织数量有显著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林业收入有显著影响;经济林收入是农户林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经济林收入有显著影响;自投劳动力支出是林业支出中最大的一部分,但其不能很好地反映农户未来发展林业的预期,在短时间内,尽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了农户营林护林的积极性,但还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户生计策略的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户的贫困状况,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其目标,作者认为应在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建立林权交易中心、完善林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的法律制度、林业科技服务以及维持各种补贴政策的稳定性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