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居间是一种古老的商业现象,追溯居间制度的起源,我们甚至可以回溯到古罗马时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居间活动也日渐繁荣。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居间是沟通交易双方的桥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大量的居间行为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例如居间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研究居间的立法规定、司法操作和理论学说,对规范居间市场、保护当事人利益意义重大。在居间合同中,如实告知义务是居间人的一项主要义务。但在理论和实务上该问题尚有较大的研讨空间。首先,从立法上看,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一条,缺乏可操作性。其次,理论界在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对象、程度、责任承担等方面都存在争议,现有的研究缺乏深度。再次,在审判实践中,不同法院在审理涉及如实告知义务的居间合同的案件时,判决结果大相径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严重。因此,研究居间合同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的意义。本文拟通过对相关案件、居间合同的性质功能的分析以及如实告知义务的理论基础的讨论,对我国现行居间合同如实告知义务立法中的不足以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析。希望能对合同法的完善和有关居间合同的审判实践起到一定的建议作用,更好地发挥居间合同在信息传递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