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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旨在减少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2012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的起点,标志着我国大病保险制度建设的实践探索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文件发布后全国有28个省份陆续开始实施大病保险的试点工作,2015年大病保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这项制度的全面实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病患者的医疗负担,解决了部分患者“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但是随着居民患重病概率的增加和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参保居民或家庭一旦遭遇大病产生高额费用,经济上就会不堪重负。对于贫困人口而言,更是雪上加霜。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全面总结分析了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以进一步明确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目的,同时期望保障和提高大病患者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本文采用了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描述统计法。笔者从界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基本概念出发,以不确定性与医疗保险需求理论、医疗保险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理论、疾病风险理论为基础进行了研究。并以忻州市宁武县为例,通过对宁武县城乡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总结描述了当前忻州市宁武县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运行情况。作者在此基础上分析概括了当地大病医疗保险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并为实现当地和全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具体包括完善顶层设计,降低大病患者负担;优化政策衔接,提高运行效率;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商业保险运行;加大政府宣传、提高参保积极性;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思想觉悟六个方面。在提高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在正确轨道上加速运行的同时,为进一步减少当地居民“一病回到解放前”的现象,提高大病患者的幸福生活指数,实现“因病致贫、因病返病”的全面脱贫,提出了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