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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剧的传播与发展互为促进,顺利的传播能够促进发展,全面的发展又能扩展传播的时间和空间。因此,研究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过程,发现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特点,将对音乐剧在中国的发展起到借鉴作用。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主要由传播动因、传播者、受众、传播内容、传播方式、传播环境和传播效果这几个环节构成。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动因主要是国家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需求、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需求、中国艺术工作者对音乐剧的引进和创作以及国外音乐剧制作方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者包括本位传播者中的歌舞院团以及延伸传播者中的艺术院校、文化企业、剧院集团和政府。其中,本位传播者和延伸传播者在传播行为方面有交叉现象。在音乐剧信息的接受方面,中国受众对音乐剧艺术形式的接受尚需时间,中国受众买票看戏的文化消费习惯和潜力都有待培养和挖掘。在音乐剧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受众和传播者之间的角色转换使得受众能够通过信息反馈发挥传播者的作用。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内容主要是原版音乐剧、改编自原版的中文版音乐剧及本土原创音乐剧,这些内容通过舞台媒介和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给受众。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得益于开明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政府发展文化产业市场的经济决策。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效果可以从成效与不足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成效看,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为中国观众提供了对音乐剧初步的审美体验,促进了国内音乐剧市场的增长,积累了音乐剧市场运作的经验。从不足看,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还远未达到音乐剧产业化的目标,在中国尚未成为大众化娱乐产品;部分传播者引进原版剧目时经验不足,对国际规则缺乏了解,从而造成原版音乐剧在国内传播不畅;本土原创音乐剧缺乏时间长、范围广的长效传播;票价、演出场地、观众认同感等因素,阻碍了音乐剧向二三线城市广泛传播。音乐剧在中国的顺利传播受到一些影响因素的制约。在传播者方面,高素质表演人才的缺乏以及专业音乐剧制作人才的缺乏,造成了音乐剧的市场传播渠道无法得到拓宽。在受众方面,中国的音乐剧传播缺乏对受众进行的大规模、长时间的专业调查,无法获取有效指导数据。在传播内容方面,大制作原版音乐剧的传播内容限制了中国观众对音乐剧的认识和评价,而改编自原版的中文版音乐剧否能被观众顺利接受取决于其内容的本土化是否成功,同时原创音乐剧的传播内容尚处于探索阶段。在演出市场环境方面,剧院场租过高、专业剧场分布不平衡等市场弊端阻碍了音乐剧的广泛传播。在文化环境方面,西方音乐剧在中国的传播需顺应中国的文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