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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器官移植是一把双刃剑,它的出现及其广泛应用一方面造福人类,一方面也给人类带来了烦恼。具体而言,在挽救人类生命健康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民事法律问题:活体器官的法律性质到底是怎样的?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范围是什么?未成年人能否成为供体?其能否自己决定行使器官捐献的权利?法律是否允许非亲属间的器官“交叉移植”?活体器官移植中的捐献行为、摘取行为、植入行为的法律性质分别是什么?活体器官移植法理依据何在?如果器官移植被认定无效,其法律后果是什么?有何补救方式?这些问题对民法理论及民法实践都提出了挑战,急需民法来加以调整。在此,笔者以活体器官移植的民事法律关系为主线,对活体器官移植的相关民事问题进行系统学习与研究,并提出自己的观点与建议,以期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本文结构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概述部分通过对活体器官的概念和种类进行简要介绍,从而界定活体器官的法律性质,分析未与人体分离器官和已与人体分离器官的法律属性,以便对活体器官移植有一个总括的了解;阐述我国建立活体器官移植制度的意义,说明建立活体器官移植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章从活体器官移植的供体范围入手,阐述作为供体须具备的条件,进而探讨未成年人能否成为捐献者,探究法律能否允许非亲属间的器官移植,其中着重对非亲属间的器官“交叉移植”进行系统研究,并提出笔者的观点和建议。第三章重点阐述了活体器官移植医疗活动中涉及的器官捐献行为、器官摘取行为、器官植入行为的法律性质,从多方面阐明活体器官移植行为是合法行为。通过论述活体器官移植三方主体进行器官移植手术的理论依据,指出供体器官捐献的理论依据在于其享有身体权;受体器官移植的理论依据在于其享有的生命健康权和医疗机构负有救死扶伤的义务;医疗机构器官移植理论依据在于受供体双方的知情同意,阻却活体器官移植行为的形式违法性,从而为实施活体器官移植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基础。第四章以器官捐献者自己决定权行使为视角,阐述各国在立法上对器官捐献者同意范围的规定,指出器官捐赠者自己决定权同意的效力范围不能超出伦理上和法律上的界限;对器官捐献撤销权进行法理分析,揭示立法对受供体权益的保护失衡,呼吁立法者建立补偿机制,并提出笔者的建议。第五章简要分析了无效器官移植的表现形式和法律后果。指出现行法律对活体器官这一定性存在盲区而因此导致活体器官移植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空位,应当通过立法确立一种新的法律制度,运用新的器官移植制度来规范这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