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制度变革的不断加深,社会经济领域更加活跃,伴随着各式各样的新式劳动关系不断涌现,固有的劳动关系也变得更加复杂多变,产生的劳动争议也与日俱增。现阶段,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模式为“一调一裁二审”,其中,调解制度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首要方式。由于劳动争议调解的简便、快捷、非对抗性,其在化解、消除劳动争议诸多方法中具有独特优势。然而,实践中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优势并未得到有效发挥,大量案件涌入仲裁和诉讼程序,造成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堪重负。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之所以弱化,主要是由于我国现有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设计存在着不足之处。这种不足主要表现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能力不强和调解协议效力不足。因此,完善现有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对于防患和解决劳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劳动争议调解的概述,对劳动争议调解的涵义、法理基础和功效进行了简要的介绍。第二部分对国外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立法例进行概括,提炼出国外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五个特点是:重视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重要作用;调解中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建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组成实行三方原则;调解人员由专业人士担任。第三部分具体评析我国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五个方面的问题: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设置上存在弊端;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缺乏统一的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员总体缺乏专业素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缺乏相关激励约束机制;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效力加固存在缺陷。第四部分,在借鉴国外劳动争议调解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制度实际,提出了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建议,主张以劳动行政部门组建的调解组织为主导,规范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建设高素质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并建立相关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效力加固,构建多元化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口将继续增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将显得尤为重要,探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路径和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