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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强调文化发展的多元性。从多元文化的视角透视美国,为美国历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关于美国宪法的研究,中外学者著述颇丰,但是从多元文化的视角进行研究的,却不多见,尤其关于美国州宪法与联邦宪法之间关系的研究也是不多。联邦宪法是在各州宪法的基础上产生的,亦可说,州宪法决定了联邦宪法的精神。本文力图从多元文化的视角,分析美国州宪法与联邦宪法的一种内在联系。 早期美国是由十三个殖民地联合组成的国家,而各个殖民地建立的时间、目的、性质等又有很大的差别,因而它们各自制定的宪法必然有着明显的不同。各州的宪法无论是产生方式还是内容都存在差别,这就构成了各州宪政文化的多元性,但是什么内在的东西造成了这种多元性?通过分析看到,不同地区的政治文化、经济状况以及种族和宗教文化是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然而,是不是各州宪法除了多元性就没有共性了呢?实际上各州宪法都体现了共和原则以及主权在民的思想,在政府的设计上也基本遵循权力分立制衡的原则,甚至州宪法中的不民主方面也有很多共性。这种共性来源于共同的法学渊源和民族文化背景,受着共同宪政思想和民族文化影响的美国先辈们在制定各州的宪法时,自然会表现出共同的理念。 州宪法的共性与多元性的并存,反映在各州对于联合态度的不坚定性。各州既想通过联合维护自己的利益,又不想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力,这种状况导致在美国独立战争前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联合体。然而外来的压力使它们必须面临不联合就会损害自己利益的时候,联合就成为必需,制定一部共同的宪法成为维护联合的保障。从《邦联条例》到《联邦宪法》,为维护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又要取得共同宪法得以通过,各州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和斗争。州宪法中体现的多元性与共性在这时候又得到鲜明的展现。通过南北之间、大小州之间的妥协,制宪精英的不懈努力,再加上各州在经济利益和防务上的共同诉求,一部共同的宪法最终产生。它以联邦制为基础,又同时照顾到各州权益,州宪法的多元性最终在某种程度上完成归一,在国家层面上实现一体。而在涉及到各州的事务的时候,州宪法的多元性又得到体现,各州可以在不与联邦宪法相抵触的前提下管理本州事务。这种多元一体贯穿于联邦宪法中,各州在本州事务上有很大的自主权,这就调动了各州的积极性,同时各州不得触动联邦政府所拥有的权力。这样既维护了一体国家的存在又体现了各州利益的多元,使美国很好的处理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为美国今天的强大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