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分析在德语基础教学中的作用

来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irelord12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都会犯错,在《浮士德》里歌德也让上帝说过这样的话:“人在奋斗时,难免迷误”(钱春绮,1982)。如果我们把这句富有哲理的名言翻译成适合学生的俗话来讲,那就是:“人在学习时,难免犯错”。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会看到,在外语课上不论教师还是学生都不喜欢“错误”,因为错误总是被当成“不好的”来评价。然而,现代外语教学研究的发展却让我们看到了“错误”积极的一面,对教师而言,错误更是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了解其学习过程的有效途径,这也正是本篇论文的基本观点。   本文着重论述错误分析对我国德语教学,特别是基础阶段德语教学的作用,文章共由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写作目的及研究方法。与在德国学习德语的学生相比,我们学生的学习环境并不理想,在其学习过程中应该会存在更多的学习困难和干扰性因素,为了确定这些困难和因素,就要对我们学生的错误进行分析。为此,笔者搜集了40篇德语专业学生的作文,这些学生来自京、津两地的两所大学,作文采集时他们已经系统地学习了两个学期德语。通过对作文中的错误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实证分析,本文探讨了这些学生在学习中表现出的共同点和遇到的难点,并希望文中提出的教学建议可以为我国德语基础教学的发展做出微薄的贡献。   第二章是本文的理论基础,主要介绍错误分析的各个步骤。错误分析在错误语言学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每一个步骤都有其理论支撑。错误首先要被科学的采集,之后对其进行语言学分析,这包括错误分类、描述和评价等步骤,其结果最后应用于课堂教学,这里主要指错误纠正及错误预防。本文的实证研究从错误的确认、学习困难的确定到最终提出教学建议都参考了这些理论上的步骤。   第三章对本文的实证研究进行了相关描述。除了研究步骤,被测学生的情况及语料搜集的过程也在此处进行了介绍;考虑到被测学生为德语专业学生,所以在错误识别时着重以正确性为标准,并参考了学生的学习内容;对错误的分类则通过实例进行了阐述。   第四章为错误分析结果的描述和阐释。通过各类错误数量的统计,人们可以大概了解到受测学生在哪些方面存在学习困难,但具体的难点只能通过对学生错误的进一步观察才能确定。为此,较为经常出现的错误类型被挑选出来并进行了定性分析,从而确定了七个学习难点并对它们的成因进行了探讨。   第五章则针对前面实证研究中找到的错误成因,具体提出了四点教学上的建议,希望教师可以积极面对学生的错误,并通过教学中的具体措施为学生克服学习困难提供帮助。   第六章为结论部分,一方面总结全文,另一方面则提出了本人对今后研究的设想。本文因为语料的局限性,并不能将中国德语学习者的困难以及在他们学习过程中出现的干扰因素进行广而全的探讨,但错误分析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它可以帮助我们找到学习者的困难之所在,从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措施来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因此,为了未来更有意义的研究,我们亟需建立一个公开的、大型的、中国德语学习者语料库,在此基础上的错误研究必将大大促进我国德语教学的发展。
其他文献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以及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中国与外界的交往日益密切。为了使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中国有必要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因此必须做好宣传材料的翻译工作。然而,由于各种原
西方一直有身体和灵魂一分为二的思想文化传统,在文艺复兴早期和盛期则演变为人文主义贯穿始终的和谐身体观。而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上半叶,即文艺复兴和新古典主义交替的时
迄今为止,国外关于语言能力等级量表的研究已日趋成熟,而国内的相关研究则侧重于介绍国外量表的研制过程、研究方法和讨论国外量表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探讨如何构建语言能力等
本文主要探讨涉外商务人士的跨文化适应状况及其工作表现之间的关系。通过对以往跨文化适应方面理论的回顾,本研究选取了Ward的二维理论模型作为理论框架,即心理调整和社会文化
《超人类》是西奥多·斯特金的成名之作并为其赢得了国际科幻奖。该小说不仅展现了作者的人文主义精神,而且叙事特色也十分突出。首先它的叙事时间非常混乱,回忆与现实相结合
无论中西,翻译中的自译现象古而有之。国外学者的自译研究主要集中在塞缪尔·贝克特和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作品中的自译现象。但是,在国内,自译文学这个课题鲜有研究。本文旨在
本文运用斯珀伯(Sperber)和威尔逊(Wilson)于1986年提出的关联理论来分析隐喻的理解与翻译。   德国学者格特(Gutt)率先将关联理论应用到翻译中。他的关联翻译理论将翻译
随着中国社会由“人治”向“法制”转向,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日益受到重视。以“人治”为主的中国社会开始把目光放在吸收西方法律精髓,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