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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戒权是一个在教育实践中备受关注和争论的话题。近年来,因教师过度惩戒所致之学生伤害案件不断发生,因教师放任不管所致之学生伤害案件也时有发生。其实,惩戒与赏识一样都发挥着“教育与训练”的功能,是“教育与训练”要认真面对的教育手段之一,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适度合理的惩戒,可以使学生养成知错就改和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有利于培养中小学生的耐挫心理,有利于中小学生养成承担责任品质,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和提升抗压能力。但是,行使惩戒权必须把握尺度,只有恰到好处才能取得理想效果,才能保证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教育目标的达成,同时促使学生在科学、合法的教育影响下健康成长。本文基于现实的困惑,在理论上进一步拓宽教师惩戒问题的研究视野,丰富了惩戒教育理论。本文首先明确了教师惩戒权的内涵与外延,惩戒不等于体罚和伤害,尊重教育与适度惩戒并不矛盾。另外,对教师惩戒权法律制度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进行了多角度论证,并提出了构建我国教师惩戒权法律制度的具体思路和制度设计。以期能推进我国教师惩戒权法律制度制定的进程,帮助教师行使适度合理的惩戒,指导学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学校落实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本文除去绪论和结语,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对教师惩戒权的相关概念及其法律属性进行界定,明确教师行使惩戒权应遵循的原则。第二部分:通过介绍我国教师行使惩戒的现状,结合我国教师惩戒权的相关法律规定现状,指出我国教师惩戒权的法律依据及完善我国教师惩戒法律制度,规范教师惩戒行为的意义。第三部分:从法经济学和比较法的视角分别进行论证教师惩戒权的必要性。通过比较分析国外有关惩戒的法律制度,辩证地借鉴国外规定中的有益部分。第四部分:这部分是对我国教师惩戒权法律制度的相关思考。也是本文最有价值的部分。主要提出了构建我国教师惩戒权的具体法律制度,对促进师生关系和谐化、促进教育法治化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