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逐步提高煤炭价格,到1985年开始实施“价格双轨制”,再到1993年放开除电煤以外的煤炭价格,一直到2007年全部放开电煤价格,经过近30年的不断探索,煤炭价格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整个煤炭行业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但仍然存在价格扭曲现象,主要表现在:价格不能反映煤炭资源的稀缺程度;不能反映煤炭生产消费的外部成本;煤炭价格(包括收费和税收)没有充分体现煤炭行业的特点;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大起大落、稳定性差。煤炭价格扭曲根源于其形成机制的不完善。所谓价格形成机制,一般理解为价格形成各要素的性质、结构及相互关系。研究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必须回答三个实际问题:哪些成本应该纳入煤炭成本核算?确定进入煤炭全成本的每项成本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多少,具体达到什么水平?如何分阶段、有步骤地完善煤炭成本核算?为此,本文立足于我国最大的产煤省份——山西省,提出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全成本煤炭价格构成框架,具体包括煤炭生产成本、煤炭资源成本(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煤炭安全成本、煤炭环境成本、煤炭转产成本、煤炭可持续发展成本、煤炭价格稳定成本以及税金和利润等。鉴于煤炭价格形成还受到煤炭供求关系、下游行业承受能力、煤炭进出口状况、煤炭政策与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制约,本文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构建动态经济系统的煤炭价格形成模型,并引入“电价对煤价的约束因子”及“煤炭成本紧迫系数”,借助系统动力学模拟软件VENSIM反复模拟和优化,确定山西省电煤单项成本的优先顺序及取值范围,并预测未来煤炭价格水平。最后,提出了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三步走”的战略,并分别从完善煤炭资源税费、提高煤矿安全、改善矿区环境、促进煤炭可持续发展、稳定煤炭市场价格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