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译者作为翻译活动的中心和主体,在翻译理论研究发展的漫长历史中却长期处于边缘地位。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方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将翻译纳入文化研究的领域,推动了译入语语言和文化的研究,译者的主体性作用这一课题在翻译研究中逐渐彰显,并且成为译学研究的热点。本文以乔治·斯坦纳在哲学阐释学基础上提出的翻译四步骤理论为理论指导,尝试将译者主体性这个抽象概念分解到斯坦纳的“信任”、“侵入”、“吸收“补偿”四个具体翻译步骤中,以期对译者主体性如何影响并作用于译本这个问题获得具体的认知,从而肯定译者主体性在翻译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作者从译者主体性的角度审视了译本《达·芬奇密码》。《达·芬奇密码》(The Da Vinci Code)是丹·布朗(Dan Brown)所著,是经典小说和智力解迷结合的典范之作。自从出版以来,荣登过全美所有主要书评排行榜之榜首,已被翻译成35种语言,是至《哈里波特》之后又一部掀起全球热潮的悬念小说。在这一文本的翻译过程中译者朱振武,吴晟和周元晓的主体性作用在从“信任”到“补偿”的四个具体步骤中得以充分展现。斯坦纳认为,任何翻译活动都始于译者对译本的“信任”和选择,即译者首先认同对原文文本的翻译是有意义的或可实现某一特定目的。“信任”和选择源于译者对原文本的评价和认识、译者自身语言文化能力、个性爱好及其翻译策略和目标等多种因素。本文将这三方面的因素作为译者翻译第一步“信任”的主要成分,以详尽的实例对译本的译者主体性要素做了分析,指出译者们对《达·芬奇密码》的信任和选择都有其坚实的主客观原因,绝非盲目被动或者巧合。作为翻译第二步的“侵入”在斯坦纳看来“永远都是有偏见的,是对原作者意图和视域无法避免的攻击”,因为“译者无法不对他的时代和背景妥协”。然而译者的“侵入”却是积极的,它使译入语读者得以接近原作者的视域,并使原作在译入语中获得了第二生命。作者通过对《达·芬奇密码》翻译中的实例分析和证明了译本的译者是如何作用于“侵入”的过程。由此说明译者是主动的创造者而绝非被动的仆人或机器。斯坦纳将翻译第三步分为“吸收”。阐释学认为,文本中含有作者原作视界,理解者则具有其所处具体时代氛围中形成的视界,两种视界间存在着由时间间距和历史情景变化引起的差距。斯坦纳认为在“吸收”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同的同化类型,这些类型处在“归化”和“异化”之间。作者就《达·芬奇密码》译本,以具有说服力的实例分析了译者在输入过程中“归化”和“异化”的翻译策略。并表明翻译过程中“归化”和“异化”的译法是译者充分的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从而进一步的表明了译者主体性在《达·芬奇密码》译本中的充分体现。完整的翻译四步骤必须以“补偿”作为终结。斯坦纳指出翻译中译者的“侵入”和“输入”会无可避免地造成原文各方面的损失,因此译者必须尽力“弥补以恢复原作和译作之间的平衡”。本文作者将补偿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译者用加注来弥补原文信息的失落。第二部分为译者为了让目的语读者更好理解,在译文中用解释的间接的方式来“补偿”。由于翻译过程是两种语言形态的转换,永远都不可能存在“完美”的翻译,但正是译者们做出“补偿”的努力缩短了我们与“完美”翻译之间的距离。由于文化的差异性,不同文化之间的误读在所难免。译者主体性的发挥是翻译中文化误读成为现实的先决条件。然而译者主体性中的能动性、目的性和受限性决定了翻译中的文化误读是必然现象但又是有所限度的。译者既是翻译主体,也是社会主体。社会文化系统中的诸多因素浓缩在译者身上,通过他的翻译实践产生影响,造成翻译中的文化误读现象。误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无意识”的误读,二是“有意识的”误读,而本文所要讨论的文化误读主要是前者。在“无意识”的误读中,本文作者把其分为由于理解不透彻造成的误读及由于表达不当造成的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