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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易科制度作为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减少短期自由刑与罚金刑的弊端,实现刑罚目的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它通过加强各个刑种之间的联系,使之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的刑罚体系,提高了刑罚适用的灵活性。本文第一章是刑罚易科制度概述,主要阐述了刑罚易科制度的概念、特征以及我国历史上一些有关刑罚易科制度的规定。第二章主要是介绍各国刑罚易科制度的立法模式,并对这些模式作出评价,根据国外一些刑罚典的有关规定,罚金刑易科主要包括罚金刑易科自由刑、罚金刑易科劳役、罚金刑易科不剥夺人身自由的劳动以及罚金刑易科训诫。自由刑易科制度主要包括自由刑间的相互易科、自由刑易科罚金刑、自由刑易科不剥夺自由的劳动、自由刑易科资格刑以及自由刑易科训诫。这些模式都各有利弊,也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第三章研究了我国设立刑罚易科制度的依据,从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两方面展开论述。在理论依据上,刑罚易科制度符合刑罚公正、刑罚人道以及刑罚效益的要求;在现实依据上,刑罚易科制度有利于解决我国罚金刑执行难以及短期自由刑存在的一些弊端问题。第四章是对我国刑罚易科制度的设立提出具体设想,在增设社区服务刑的前提下,将罚金刑易科为社区服务刑,将短期自由刑根据犯罪人的选择易科为罚金刑或社区服务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