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城市化是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城中村”是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特殊国情下出现的现象,城中村所带来的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制约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城市现代化的进程。政府作为城市的规划者和管理者,能否解决好“城中村”改造问题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那么,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政府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角色,应该做好哪些工作,就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
通过对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和对政府、开发商、村集体三种改造主体及政府组织的特性的分析研究,本文提出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的角色应该是规划者、引导者、服务者和监督者,应该承担起组织、规划、引导、服务和监督的职能作用。
文章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市级政府与区级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所承担的不同作用和工作分工情况进行了详细分析论述。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维护公平的目标;地方政府中的市级政府负责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整体规划的编制、具体政策措施的制定、城中村改造方案的确定及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宣传、指导、督察等工作;区级政府具体负责改造工作的实施;城中村改造的申请工作应由村集体来完成,虽然它在行政编制上并不成为一级政府,但是其可以行使相应的职责。
针对地方政府角色错位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原因,认为政府不应该对城中村改造的所有事宜大包大揽,作为非盈利组织,政府部门或个人更不应该通过“经营土地”获取利益,与民争利。提出了以保护原村民合法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规范政府公权力,扩大公众参与程度等纠正地方政府角色错位的办法。
本文以西安市城中村改造为例,具体分析说明了政府在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应该发挥的规划、引导、服务与监督作用,对西安市在城中村改造中已经发挥的作用,一些具体的做法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规范土地政策,控制增量土地开发;规范政府行为,切实搞好拆迁补偿工作;严格建设的监督与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的作用。
文章最后提出,现在进行城中村改造其终极目标就是要避免新的城中村产生,以彻底解决城中村问题。首先要从体制入手,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其次要编制严格、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划,妥善解决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加强村民的观念改造,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完善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在保障广大城中村村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促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村民向城市居民的转变,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