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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是联接城乡经济的纽带,是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小城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大力发展小城镇建设将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战略之一。小城镇房地产业的发展对我国小城镇建设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本文在定性与定量、系统分析与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小城镇房地产业开发与建设的模式进行探讨。小城镇房地产开发主要存在三种模式,它们是居民自建、统一建造和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即房地产综合开发)。随着我国土地方面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个人在小城镇获得自建房地基的难度加大,居民自建淡出市场已成为趋势;而统一建造由于造价相对较低且形式上与自建比较接近而广泛为小城镇居民所接受;房地产综合开发在小城镇作为新生事物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发展势头比较迅猛。现阶段小城镇房地产出现以统一建造和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为主要模式并存的局面。论文阐述了小城镇房地产业发展现状,并重点论述了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存在的问题,即规划不合理、土地资源使用效率低、浪费严重、房地产开发档次低、建筑设计缺乏特色、物业管理不规范、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房地产违规行为普遍存在、征地造成失地农民失业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规划滞后和建设的盲目性,房地产相关政策及管理体制改革落后,小城镇房地产企业及相关行业素质不高,小城镇房地产市场发育不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不合理和社保体系不健全。在理论分析之外,本文还以广东省惠东县某镇的某房地产项目为例,实际剖析小城镇房地产的发展现状。研究发现,为了提高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水平,其对策应该包括政府要从城镇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科学的小城镇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切实加强小城镇综合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备案制,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制度,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完善和落实房地产开发各项法律法规。在现阶段小城镇房地产开发处于统一建造和综合开发并存的局面下,建议以统一建造作为小城镇房地产开发的主导模式。通过统一建造这种“订单式”开发模式,可以在发展小城镇房地产过程中有效地掌握适度原则,将小城镇房地产业纳入正确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