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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于西方国家公共管理领域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掀起了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新浪潮,利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纳税服务的完善和更新,改变传统意义上的纳税行政管理方式,以重视“效率”转而重视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纳税服务。我国政府公共部门的职能转变正在进一步深入,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是大势所趋。地方税务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依法治税的同时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打造服务型政府和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必然要求。我国现代意义上的“纳税服务”概念是在1990年的全国税收征管会议上正式提出的,指出要把征管过程看成是为纳税人服务的过程。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中,首次把纳税服务明确为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在这次改革方案中,国家税务总局也把征管模式转为“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也明确纳税服务已经成为税收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优化纳税服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税务机关的义务。在新形势下如何建设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不断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有效降低税收成本,努力做到纳税服务需求及响应、纳税服务效能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负担明显减轻、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高,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成为税务部门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必须努力的方向。本文将基于战略平衡计分卡与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在纳税服务的主要环节设计战略平衡计分卡,将企业精神应用到税务管理的每一项工作中,树立“顾客至上”的思想,改变纳税人被动“被服务”现状,更好的从基层了解到纳税人所需所求,把税务干部多年来的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的认识逐步转变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要把诚信的合法的纳税人看作是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提供热诚服务的忠实顾客,同时要把纳税服务和认识由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约束向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方面转变,逐步建立健全便捷纳税服务体系,改善纳税服务方式方法,突出强化纳税服务绩效考核,健全各项服务制度,使税务干部的行为得以规范和合法,税收征管工作得以有序和富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