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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校收费体制的改革和招生规模的扩大,国家教育投入明显不足,高校贫困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了挑战。为了保障教育机会的平等,实现教育的社会效益,促进国家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应运而生。几年来,由于这项制度的实施,数以万计的贫困大学生得到顺利入学的机会,然而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涉及到政府、银行、高校、学生等多个法律主体,在实施中,这项制度自身设计中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如何看待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逐步建立相对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法律制度,使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顺利发挥其应有价值是本文力图探求的问题,本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产生及法律基础。主要介绍了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阐述了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法律基础:国际法、国内法依据;公民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政府有责任帮助公民完成高等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需要。第二部分是国家助学贷款在我国的发展。通过对各个时期中央及各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的回顾及政策效果的各方面数据比对,分析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从试行、推进、遭遇挫折、直至新政策出台的发展历程。第三部分是关于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艰难发展的原因分析。首先,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定位存在问题。国家助学贷款从本质看,是政府为进行宏观调控而实施的一种经济辅助措施,或称为政府融资补助。这种措施其实重点不仅在对个体的补助,从整个社会系统看,更是为了缩小人们在生活中最初机会的不平等,进而避免可能出现的深层次社会问题。国家助学贷款具有公法的性质,是一种行政给付;其次,国家助学贷款中政府职能存在缺位导致学生权利不能得到保证;第三,国家助学贷款中的其他不合理因素诸如高等学校被要求承担较多义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制度不合理等。第四部分是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思考。首先,明确国家助学贷款中的行政性;第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深度参与,承担主要风险;第三,合理配置高等学校所应承担的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