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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作为资本市场中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其拥有多种职能,如安排上市工作;组织和监督交易;监管会员、上市公司等等。在不成熟的证券市场,充斥着各类违规行为,在简政放权背景下就更需要交易所发挥自律监管职能,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因此本文以自律监管手段为角度,通过各种数据的搜集和呈现,观察交易所自律监管的现状,以期找出规则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将自律监管手段分为两大类---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因此本文除引言外,正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考察监管措施的实施情况。将监管措施分为三大类---了解类、指示类、限制类监管措施,每一类措施中选取一种监管措施进行考察---监管关注函、要求召开说明会、停牌。发现:(1)监管关注的重点对象是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分行业监管的实施也未能完全解决监管资源分配不均现象;(2)说明会配套问询函,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充分性;(3)停牌方面,因为原因过多导致该制度和域外成熟市场的停牌制度存在差距。第二部分:考察纪律处分的实施情况。将纪律处分手段分为三大类---申诫罚、资格罚、行为罚。从总体角度看,纪律处分的实施程序有瑕疵、处分手段过于依赖某一两种,其余处分手段处于闲置状态、处罚力度较轻。从申诫罚实施情况来看,这是上交所在监管时运用最多的处分手段,处罚原因集中于信息披露违规;从资格罚实施情况看,对会员的监管是交易所在自律监管过程中较为宽松;从行为罚实施情况看,需要加强对一般股东、实际控制人这一类监管对象的关注力度。第三部分:在综合前两部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整个自律监管体系的现状:可以看到的是交易所为提高自律监管效能作出了不懈的努力,比如不断更新规则、探索新的监管模式。而结合前两部分得出自律监管最突出的问题是监管资源分配不均,这可能是由交易所独立性不够这一本质原因导致。因此,如何改善这一情形,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处理好各监管手段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