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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是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生态环境的主要组成部分。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防治土壤污染,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预期随着我国专门的土壤污染法规的出台,土壤污染企业将会面临直接的土壤污染修复义务。探讨我国企业土壤污染修复义务会计处理规范,在日常核算的基础上,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向信息使用者报告土壤资源利用和修复补偿情况,反映受托人受托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其作用和意义极为重要。首先文章提出本文的研究目的与思路、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接着阐述了资源稀缺和有价值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对土壤污染修复义务会计核算的要求、土壤污染的特点及对会计处理的影响。通过查阅大量文献,深入分析了美国、日本等国家土壤污染修复义务会计的现行做法,对其具体规定进行了比较和总结。美国分别针对企业和政府为会计主体制定相应会计规范,同时都要求进行分阶段地确认土壤修复环境负债的做法,能提供更及时和相关的会计信息。在此基础上,文章构建了我国企业土壤污染修复会计规范:首先通过委托代理理论和博弈分析可以得出企业和政府都可能成为土壤污染修复会计处理的主体。其次根据我国具体情况,设计了我国企业土壤污染修复流程及在此流程下分阶段分部分确认计量环境负债的模式,并进一步从土壤污染修复义务事项、土壤污染修复义务支出的构成、土壤污染修复义务负债的确认与计量、报告与披露等方面构建了我国企业土壤污染修复义务会计规范的具体内容。同时以案例说明和验证了所探讨的我国企业土壤污染修复义务会计规范。本文的研究是在已有的土壤污染修复义务会计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充分结合了财务会计学、环境会计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了土壤污染修复义务会计处理中一系列有关确认程序、核算方法、计量技术、信息披露与报告方面的具有良好指导意义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