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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发展,文化生产力的重要性日渐凸显。尽管鉴于时代原因,唯物史观创始人主要分析的是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实践,对人类社会生产的另一种方式——文化生产并没有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但作为马克思的伟大发现且已得到科学阐述的唯物史观,正是深入探讨文化生产力的科学视角和理论基石。文化生产力是人类进行文化生产实践、满足精神文化需求的能力。文化生产力的主体是现实的、对象性存在的个人,而不是文化。不能简单把文化生产力理解为“文化是一种生产力”,或“文化作为一种生产力”,从而避免将文化生产力等同于文化作为一种经济增长的手段,还原文化作为人类精神象征、文化生产力作为人类文化生产实践能力的内涵。文化生产力中的“生产”除了狭义的文化生产,还包括文化管理、文化控制等层面。由于文化具有“化人”的功能,即文化的再生产能力,因此只有当人成为文化再生产作用的主体时,才可以把文化的这层作用与文化生产力联系起来,这时,谈及文化是一种生产力或者文化作为一种生产力,才得以可能。由于文化生产的特殊性,文化生产力的运行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形式:文化的生产与再生产的相互交织、文化生产力与文化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文化产业(文化与经济的互动)与文化事业(文化管理与控制)的并行发展等。由于文化的创造主体终究是人,服务对象是人,文化生产力发展推进的目的与最终结果也是为了人,文化生产力的发展须以人为本,任何忽视或抹杀主体创造性的文化生产将违背文化生产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