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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提升人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也可以改善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人民生活的重要福祉。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乡村生态宜居中的“生态”是指农户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坚持绿色导向;“宜居”是指人们居住的环境较好,不管是在发达地区亦或是贫困偏远地区,都要给老百姓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与城市相比较,农村最大的优势就是生态资源丰富,通过挖掘和发挥农村的资源优势来建设乡村生态宜居环境,从而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最终目标。农户是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重要主体和直接受益者,研究其参与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具有很好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依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自然资源资本化市场建设的政策体系构建研究(15AZD06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农业生态资本运营的益贫效应及其与精准扶贫协同机制研究”(71673302),以农户参与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意愿为研究主题,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农户行为选择理论为基础,通过文献研究梳理国内外农户相似行为和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相关资料,并清晰界定农户、乡村和生态宜居等核心概念。通过实地问卷调查后,分析浙江省丽水市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历程和成效可以发现,丽水市乡村生态宜居建设虽然走在全国前列,但还存在农户对生态宜居建设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够、参与生态宜居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结合调研数据,从农户个人特征、家庭特征以及对生态宜居建设的认知与其参与意愿进行描述统计,并运用Logistic模型,对变量进行回归分析。通过研究发现,农户是否愿意参与意愿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农户的培训经历、受教育水平、农业经营中的生态行为、是否关心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等因素影响最为显著。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乡村生态宜居建设政策宣传,提升农户政策认知水平及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本文最主要的创新点在于研究视角的不同,一方面作者站在普通农户的角度去探讨其参与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另一方面有利于丽水市乡村生态宜居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从而达到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最终目的。但是本文调查样本较小,总计调查了丽水市五个乡(镇)的农户情况,并不能代表全国大多数农户的参与意愿,在数据分析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比较片面,缺乏精准度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加以改进。本文在未来研究过程中,对农户参与乡村生态宜居建设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将是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