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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大背景之下,共享经济成为了推动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伴随着共享经济热潮的到来,共享单车的发展也迎来了契机,各地共享单车开始大量出现。应该说,共享单车在优化我国交通结构、推动公众绿色出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化解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但目前我国共享单车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共享单车押金退还难、退还时间长、随意停放等问题的出现,深刻反映出当前共享单车监管不到位,针对共享单车的法律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对我国共享单车运营监管的法律问题展开系统的研究。本文首先从共享单车运营监管的基本理论问题入手,对共享单车的起源、概念、特点、运营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并重点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论、安全理论、利益平衡理论对共享单车运营监管的理论依据展开了论述,以给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其次,对我国共享单车运营监管中的法律问题展开了分析,在对国家和地方层面共享单车运营的立规现状分析的基础之上,剖析了共享单车运营监管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单车企业押金挪用现象频繁、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共享单车乱停放侵蚀公共利益、共享单车运营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等。再次,通过对荷兰、日本、法国、英国、澳大利亚共享单车运营监管的经验分析,总结出我国共享单车运营监管可借鉴的经验,即协调各方主体利益,注重用户安全权益保护;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职能;注重押金风险防范。最后,立足于当前共享单车运营监管面临的问题,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共享单车运营监管的法律对策,一是强化对押金的使用监管,防止单车企业押金挪用行为;二是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突出用户的经济权益和安全权益保障;三是协调公共利益与用户、单车企业利益的冲突,发挥政府、企业以及公众在停车监管中的作用;四是加强共享单车运营风险防范,完善共享单车运营信息披露机制,逐步构建共享单车押金的替代性机制并按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