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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以来,农村土地问题之严重,是社会各界的共识,土地问题的严重程度,也“实在并不在法、俄两国大革命前情形之下”。1936年,毛泽东在延安回答美国记者斯诺关于革命、农民及土地等问题的提问时说:“谁赢得了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赢得农民。”毛泽东的这一论述准确概括了土地问题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地位。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华中、华东、中南、西南等新解放区陆续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并以国家力量为依托,彻底颠覆了两千年来在中国农村长期延续的政治、经济格局,帮助广大农民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长沙县地处湖南省省会长沙市外围,数百年来一直是产粮大县,长沙县和平解放后,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长沙县开始了土地改革。从1950年到1952年,长沙县经过土改的前期准备(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干部培训)和土地改革的全面开展(扎根串连、发动群众,划分阶级,征收没收土地等财产,分配土地等斗争果实,土改复查和确权),顺利完成了土地改革。随着长沙县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长沙县的社会变迁也在不断向前推进。人民政府的建立、农会的建设、得力措施的实施保证了土改的顺利完成,土改的顺利完成反过来又对当时长沙县的阶层结构、经济发展产生作用,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长沙县的社会变迁。长沙县通过土地改革,实现了土地制度从地主土地所有制向农民土地所有制的转变,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并对以后长沙县农业的发展、经济的恢复等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但是,由于工作方式单一、干部缺乏、急于求成等原因,长沙县土地改革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试图在最大程度还原长沙县土地改革场景的基础上,对同一时期长沙县的社会变迁进行研究。同时,也将根据所搜集到的材料,对长沙县土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反思,以期更加真实还原长沙县土地改革与社会变迁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