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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罪犯人格,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是当前社会主义监狱行刑文明的应有之义。而对监狱内的罪犯实行人性化改造就是在这一理念之下提出来的一种新的监狱行刑价值理念。它以符合和满足罪犯的基本需要为出发点,以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与培养罪犯的健康人格为重要内容,不仅关注对罪犯行刑的惩罚目的,更加关注监狱行刑的改造功能和促进罪犯恢复并最终回归社会的价值取向。 本文研究了监狱罪犯人性化改造的基本理论,对人性化改造的内涵以及人性化改造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并且介绍了我国监狱罪犯人性化改造的现状。随后,文章在此基础上,对人性化改造的几种方式和途径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包括劳动改造、心理矫治以及社区矫正。在劳动改造部分,笔者对其必要性以及实践中的人性化安排进行了分析,并且提出了实行人性化劳动改造的基本要件。在心理矫治部分,笔者对心理矫治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然后介绍了现实疗法以及心理疗法在实践中的运用。在社区矫正部分,笔者对其基本意义以及在应用社区矫正进行人性化改造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文章从科学认识监狱监管与改造的关系、正确理解监狱罪犯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加强司法监督三个方面论述了推动监狱罪犯人性化改造的观念转变的途径。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有助于我国监狱罪犯人性化改造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