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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犯罪化自刑法诞生之日便伴随于刑法左右,但其作为刑事政策概念中刑法谦抑性的现实体现则起源于上世纪西方国家中的非犯罪化思潮。在这一思潮中,西方国家、特别是欧美诸国普遍追求刑法非犯罪化,在刑法实践中大量推行非犯罪化政策并取得了一定成果。自进入本世纪以来,受外国非犯罪化思潮影响,我国非犯罪化呼声亦日益高涨。笔者认为既然法律是诸多社会关系调控手段中的一种,那么任何一个法律制度的适用都不应离开其生长的社会土壤,鉴于此,笔者以司法非犯罪化的典型国家日本来分析其非犯罪化的过程及特点,以作为我国域外刑事法律研究的参考。本文共分四部分写作完成:第一部分,厘定本文写作中非犯罪化的概念、明确非犯罪化的对象与途径。非犯罪化的概念之争目前尚未有定论,但本文作为对非犯罪化实践层面的研究,应当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进行探讨。因此,本文依据刑事法律运行过程,结合日本通说观点,将非犯罪化划分为立法层面与司法层面两个角度,并明确无被害人犯罪以及轻微犯罪两个主要研究对象。进而以此为依据来深入探讨日本的非犯罪化。第二部分,探寻日本非犯罪化的特点。依据日本战后刑事法律制度发展过程,对日本刑法非犯罪化的特点进行归纳总结。日本现代刑事法律深受欧美诸国影响,吸收引进了许多不同法系的法律制度,并融合于自身法律制度之中,形成了既紧随潮流又特立独行的日式法律制度,这一部分通过战后日本刑事立法、司法实践的相关资料来归纳日本非犯罪化的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第三部分,依据日本非犯罪化司法实践的数据资料对非犯罪化的两个主要对象进行具体分析,揭示日式司法非犯罪化的规律性。特别是通过分析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中的差异性,展现日本对外来法律制度的本土化处理。此外,通过分析道交违反与盗窃犯罪这两种典型轻微犯罪的非犯罪化处理所导致的不同后果探讨日本司法非犯罪化的利与弊。第四部分,对日本司法非犯罪化过程中的特点与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探讨日本非犯罪化过程中值得考量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