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住宅小区中地面车位权属问题长期困扰着实务界与学界。由于现行法未使用裁判规范,司法实务中各法院判决要旨相互矛盾,学界的界定标准复杂混乱,因而对地面车位权属之界定未形成一致结果。人们惯于将地面车位权属问题置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之下考察,并且将住宅小区等同于区分所有建筑物。而现实情况是,我们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般所有权制度在物权法体系中的法教义学关系尚未摸清,对其设立规则的研究仍停留在静态要件的水平,这就造成了面对生活事实的提问时虽然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可用,但地面车位权属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本文尝试在物权法体系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进行法教义学建构,以解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物权法体系之关系,最终为界定地面车位权属提供标准。本文采用了如下研究方法:1、实证的方法:实证研究有关地面车位权属的实务判决及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权属纠纷争议,总结其中的类型,分门别类对地面车位权属面临的实务困境进行归纳;2、历史的方法: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教义学历史发展脉络进行梳理,比较当下的区分所有权立法,进而解释我国法教义学层面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比较的方法:在比较法上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设立进行洞悉,结合我国物权法体系中的物权变动规则,确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设立规则;4、法教义学方法:即利用物权法体系中的概念、规则、原则等作为法秩序的整体来探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教义学构造,进而结合不同居住形态界定地面车位权属。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对地面车位权属问题进行概述,厘清地面车位及论题含义,强调本文只论题是以开发商移转商品房所有权作为时间点。接下来阐述地面车位权属界定现状,如立法状况,司法判决观点,归纳现有学界诸学说;在第二章里对立法、司法实务、学界学说的缺憾进行反思,得出权属问题未解决的原因在于未进行物权法体系内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教义学分析,并初步探寻法教义学思路;第三章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投入具体的法教义学关注,确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设立须基于法律行为进行物权变动,在物权法现有规则体系基础上进行法教义学构造;第四章将基于第三章的法教义学建构而对地面车位所处的住宅小区类型化,将前述法教义学上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置于住宅小区类型中讨论,从而决定地面车位权属界定需适用何种物权变动规则;第五章针对不同的小区形态,对地面车位权属进行具体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