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数据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前所未有,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个人信息很容易被侵害。本文通过对大数据时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定义分析,以及对各个国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和立法研究,提出我国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应当如何应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总结有一下几点:提高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技术水准;强调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增强对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惩罚力度。文章第一部分从个人信息的定义入手,引申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定义,从而介绍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界定及其内容,其中着重讨论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特殊性,从未成年人的主体的特殊性,到未成年人权利的发展性。未成年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其权益的保护还要考虑到监护权的影响。文章第二部分从大数据背景下我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分析着手,分析我国大数据背景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实践现状,并且分析了我国大数据背景下侵权行为多发的原因,为以下我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提供方向。结合当前的大数据时代背景,研究未成年人网络个人信息的属性。文章第三部分从制度模式以及立法模式方面研究国际上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及立法现状,分析国外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创造。为纵观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的立法现状,两者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利弊,为以后我国未成年人的立法保护提供参考做出了准备。文章第四部分针对我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结合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提出加强未成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加重对侵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惩罚力度,提高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标准,和确立监护权人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权利等措施,以加强我国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